一、如何办理离婚证
办理离婚证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协议离婚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起诉。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
2. 受理。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并通知被告答辩。
3. 审理。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包括调解等程序。
4. 判决。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外地人在广东如何办离婚证
如果外地人在广东办理离婚证,需要区分不同情况:
1. 协议离婚:双方均非广东户籍的,不能在广东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如果其中一方在广东某地居住满一年且有居住证等居住证明,可以到当地法院通过诉讼调解离婚的方式来达到离婚目的,法院出具的调解书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诉讼离婚:如果一方在广东居住满一年以上,另一方可以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时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相关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包括调解、开庭审理等环节,最终作出判决。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三、离婚证如何办理
离婚证的办理需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一)协议离婚下离婚证的办理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离婚协议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是双方真实意愿等。
4.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下的情况
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生效后,等同于离婚证的效力,不需要再办理离婚证。
以上是关于如何办理离婚证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