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行使留置权的
留置权的行使需遵循一定的步骤。
(一)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这一占有必须基于合法的原因,如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2. 债权已届清偿期。如果债务履行期限尚未届满,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
3. 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即债权的产生是基于该动产本身的相关事务。
(二)留置权的行使
1. 留置财产。债权人在满足留置权成立条件后,可以合法留置债务人的动产,以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
2. 通知义务。债权人应给予债务人一定的通知,告知其已留置财产,并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债务。通知中应明确债务的内容、金额、履行期限等相关信息。
3. 处置留置财产。如果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法对留置财产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但在处置时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
二、留置权能否对抗买受人
留置权能否对抗买受人需要分情况讨论。
(一)一般情况下,如果符合留置权的成立要件,留置权具有优先性,可以对抗买受人。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基于法律规定而产生,不需要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例如,在修理合同中,修理人对修理的动产享有留置权,即使所有人将该动产卖给第三人,修理人的留置权依然存在,可以对抗买受人。
(二)特殊情况。如果买受人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相关规定,那么留置权可能不能对抗买受人。善意取得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比如买受人受让该动产时是善意的,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并且该动产已经交付等。在这种情况下,买受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留置权人不能以留置权对抗买受人的所有权。
三、异地留置如何立案审理
异地留置后的立案审理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
(一)立案方面
1. 监察机关发现被调查人有涉嫌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事实,即使是异地留置,也要依据监察法等相关规定开展立案审查。首先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立案事项。
2. 立案所需的证据材料要符合法定标准,这些证据可能来自初步调查、群众举报、巡视发现等多种途径,以确定有必要对被留置对象进行立案。
(二)审理方面
1. 异地留置后的案件审理一般由有管辖权的监察机关负责。在审理过程中,要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2. 要遵循法定的审理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如被调查人有陈述申辩等权利。审理结果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包括是否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等。
3. 不同地区的监察机关在异地留置案件的立案审理中也需要遵循统一的监察法律规范,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以上是关于如何行使留置权的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