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后是否收回地
离婚后是否收回土地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如果土地是婚前一方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承包地。
1.在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2.如果离婚后,一方将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且在迁入地已取得承包地的,原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其原承包地。
(二)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1.这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一种市场化的交易行为。如果离婚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割的,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如果经营权主体发生变更,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但并不必然导致发包方收回土地。
总之,离婚后土地是否收回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土地取得的方式、当事人的户籍变动、是否在新居住地取得土地等多种因素。

二、离婚后十年还能起诉么
离婚后十年是否能起诉,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财产分割方面
1. 如果发现对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自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可以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如果已经过了十年才发现这些情况,且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一般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2. 如果是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反悔,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当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十年后起诉不会被受理。
(二)子女抚养方面
1. 若涉及到子女抚养费问题,在子女未成年期间,如果之前没有约定抚养费或者出现需要增加、减少抚养费的合理情形,无论离婚多久都可以起诉。
2. 但如果是子女已经成年且不存在未支付抚养费等遗留问题,那么起诉与离婚相关的子女抚养问题通常不会被受理。
(三)其他方面
如果涉及到离婚后的损害赔偿问题,应当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十年后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时效要求。
三、离婚后失信人员对子女有什么影响
离婚后一方为失信人员对子女可能存在以下影响:
1. 教育方面。在部分高收费私立学校入学时可能受到限制。因为失信人员的不良信用状况可能导致其子女无法通过学校对家长信用审查的入学要求。
2. 就业方面。子女在报考公务员、参军入伍、某些特殊岗位的事业单位招聘等政审环节时可能受到影响。政审通常会审查家属的信用等情况,失信人员的记录可能影响政审结果。
3. 心理方面。尽管不属于直接的法律影响,但在社会认知中,失信人员的子女可能会遭受一定的社会舆论压力,这可能影响他们的心理健康成长。不过,子女自身的发展主要还是取决于自身努力等多方面因素,并且社会也在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尽量避免因父母失信而过度影响子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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