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务操作步骤是怎样的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务操作步骤主要涉及以下几个环节:
确认开票条件:确保存在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况,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时,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申请:如果未进行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开票方可以直接发起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申请,无需对方确认。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依次点击进入【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然后录入查询条件并查询需要红冲的蓝字发票信息,选择后提交。
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如果受票方已经进行了用途确认,那么可以由购销双方任意一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红字信息确认单》,并经过对方确认后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数字化电子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在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后,点击【去开红字发票】,然后跳转到红字发票开具界面,点击【开具发票】完成红字发票的开具。
注意事项: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需要认证。如果购买方已认证相符的发票被红冲了,不得退还销售方,而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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