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名字必须是户主吗
关于拆迁房屋的归属问题,实际上并不是完全归属于户主一人的财产。
因为在实际情况中,拆迁房屋作为拆迁补偿的一部分,其所有权应归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拥有,即使这些房屋登记在户主名下,在此意义上它们并不全然属于户主独立享有权益的那笔个人财富,家庭其他成员依然具备对这部分财产的分配权。
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成员之间可以通过协商方式来确定各自的份额。
若协商无果,则可诉诸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当时的拆迁政策来进行合理的分配。
此外,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并非必须登记在户主名下,而是可以记录在任何家庭成员的名下。
许多年长者可能会选择将房产记录在子女的名下。
无论记录在何人名下,这些房产仍然属于全体家庭成员共同所有,因此在进行出售或其他处置行为时,需得到全体共同所有人的书面同意,并且他们有权参与分配由此产生的房款收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楼龄超过70年的房子能拆迁吗
通常情况下,若建筑物的使用时间超过70年,则极有可能遭遇潜在的拆迁风险。
最终能否稳妥地推进拆迁事宜,仍依赖于地方政府落实相关法规政策的实际情况。
在实施过程中,政府将根据城市未来规划和发展动向的需要,以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性、陈旧老化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决定是否启动搬迁计划。
对于使用期限超过70年的住宅楼宇,因其普遍被视为具有历史价值的古老建筑,因此可能潜藏着安全隐患或已偏离现代城市发展规划的轨道。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