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上大学是否侵犯姓名权
是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可见侵犯姓名权主要表现形式有:干涉公民行使姓名权。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和假冒他人姓名。
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行为就属于假冒他人姓名权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这是从表现形式上来分析。从侵权的责任构成要件上分析,也能得出该行为的侵权性质。第一,从过错方面来看,行为人实施的冒用他人姓名上学的行为,目的在于利用他人的考试成绩为自己升学及今后的就业创造条件,可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第二,从违法行为方面来看,行为人实施了假冒他人姓名的违法行为;第三,从后果方面来看,受害人因姓名权被侵害而遭受了较大的精神损害;第四,从因果联系方面,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与行为人侵害其姓名权有直接的因果联系。综上,冒名顶替上大学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华律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房子盖在我地旁边,我在自己地栽上秋木树,已经三年多了,现在他把我的树都砍了,说离他家近,怕树长大砸到他,我们去年都协商说怕影响老今年三月底把树移走,没等到时间把树砍了,房子周围应该多少米不能栽树,不能栽什么树,他砍我家的树违法吗,我该怎么处理合适!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