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做账
车辆租赁合同的账务处理分不同情况。
(一)对于出租方
1. 如果是经营租赁
收到租金时,将租金确认为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如果车辆租赁是主营业务)或者“其他业务收入”(如果不是主营业务)。
车辆的折旧、日常维护等费用作为成本或费用。计提折旧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其他业务成本”,贷记“累计折旧”;发生维护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者“其他业务成本”(或者管理费用等,根据企业核算习惯),贷记“银行存款”等。
2. 如果是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要按照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
(二)对于承租方
1. 经营租赁
支付租金时,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如果用于管理用途)或者“销售费用”(如果用于销售相关用途)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2. 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等相关账务处理。
二、长期租赁合同全是买吗
长期租赁合同不是购买。
租赁合同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在长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只是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获得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并没有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而购买是一种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购买者支付价款后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可以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完全的权利。
在长期租赁合同下,承租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租赁期满后通常要将租赁物归还出租人(特殊约定续租或优先购买等情况除外);而购买则不存在归还标的物的情况。
三、租赁人能否解除合同
租赁人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一)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如果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租赁人也可解除合同。
不过,如果不存在上述法定或约定情形,租赁人擅自解除合同则可能构成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赔偿出租人的损失等。
以上是关于车辆租赁合同怎么做账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