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搬迁员工不去新厂是否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工厂搬迁导致员工不愿意继续在新地点工作,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来说,如果搬迁发生在行政区域内,员工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只有企业跨区域搬迁才能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经济补偿金。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当单位发生重大改变,如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等情况,需要裁减人员时,单位应当支付员工经济补偿。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搬迁属于公司经营自主权的范畴,不管是被动搬迁还是公司的主动搬迁,比如:深圳市为了治理环境污染,很多制鞋厂从深圳搬迁到河源市,这种情况下,公司如果没有与员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因此,如果工厂搬迁员工不去新厂,可以要求经济补偿,但具体是否可以要求,以及补偿的金额和条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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