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3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近几年全国各地的房地产市场都非常火爆,相应的各类建筑工程也非常多。不过相关的纠纷也随之增多。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现在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否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希望上述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及时合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需要法律服务,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孙超律师,擅长合同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第三十三条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