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还能补偿户口迁走后的土地被征用吗
一般情况下,户口迁走后,土地被征用通常难以获得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户口迁出意味着该户在原集体组织中的成员资格丧失。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存在补偿的可能。比如,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但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当地有相关政策规定,对于户口迁走但在一定条件下仍可享受土地征用补偿的,应按照当地政策执行。但总体而言,通常户口迁走后较难直接获得土地被征用的补偿。
二、国家征用土地怎么赔偿
国家征用土地的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 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包括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管线等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用。
此外,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还应当包括社会保障费用等,以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具体的赔偿标准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五保户土地归谁
五保户的土地在其去世后,其土地的归属情况如下:
1. 若五保户有遗嘱指定土地的归属,按照遗嘱执行。遗嘱中明确指定由特定人继承土地的,该人可获得土地。
2. 若未立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土地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土地进行合理的利用和管理,例如将土地进行流转、发包等。
3. 若五保户的近亲属对土地享有承包经营权,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使用该土地。但这种使用是有条件的,且需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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