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法人企业能否宣布破产,资不抵债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近期更新2025.01.11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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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等差别,各个国家的破产法在具体规定上有着显著不同。比如,什么人适用破产问题,德、日、奥等国规定一切法人、自然人都适用,被称为“一般破产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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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法人企业可以宣布破产吗?资不抵债法人承担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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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厂因管理不善已经资不低债破厂后我欠的帐还不上债主起诉那我会做牢吗

律师回答:

就是经济纠纷,只要是规范原作,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三十四条因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而取得的债务人的财产,管理人有权追回。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

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的市场价值为限。

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可以通过管理人取回。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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