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有什么区别

近期更新2025.01.12 浏览9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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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较具有哪些独特的地方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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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相比较具有哪些独特的地方?

律师解答:

自诉案件的起诉权由受害公民自己行使,受害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对加害人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审判,无需经过侦查和提起公诉的诉讼程序;除法律另行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案件判决宣告之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撤回自诉;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提起反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五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第九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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