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给立案是否可以坚持要求立案

近期更新2025.01.12 浏览1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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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遇到问题的时候,不能协商解决那就需要通过相关部门来进行协调处理。其中如果选择到法院进行诉讼,但是法院推诿不给立案怎么办呢?这对于当事人来说就比较重要,我们需要了解清楚该怎么进行处理。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院不给立案是否可以坚持要求立案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法院不给立案你要看对方不予以立案的理由是否成立,你是否需要调整思路。

2、如果你觉得不予以立案理由不充分,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以立案通知书,你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不给立案是否可以坚持要求立案

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一、有犯罪事实

指客观上存在着某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有犯罪事实,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

1.要立案追究的,必须是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立案应当而且只能对犯罪行为进行。如果不是犯罪的行为,就不能立案。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1项的规定,有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就不应立案。

由于立案是追究犯罪的开始,此时所说的有犯罪事实,仅是指发现有某种危害社会而又触犯刑律的犯罪行为发生。至于整个犯罪的过程、犯罪的具体情节、犯罪人是谁等,并不要求在立案时就全部弄清楚。这些问题应当通过立案后的侦查或审理活动来解决。

2.要有一定的事实材料证明犯罪事实确已发生。包括犯罪行为已经实施、正在实施和预备犯罪。

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指依法应当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只有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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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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