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的各项规定,符合我国公路工程造价体制改革“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真正实现通过市场机制决定工程造价,是工程造价深化改革的产物。
2、适应国际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我国的公路交通建设事业进一步与国际招标市场规则接轨,提高参与国际竞争力。
3、通过制定统一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工程量计量规则和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
4、有利于公路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在工程方案、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之前即可进行招投标工作,使工程开工时间提前,提高投资效益。
5、有利于节约招投标活动的人力、物力。投标单位不必在工程量计算上煞费苦心,并可以减少投标标底的偶然性技术误差,让投标企业有足够的余地选择合理标价的下浮幅度,使综合实力强、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增加中标机会。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