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应该怎么理解

近期更新2025.01.16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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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是在金融市场当中的一种新兴的交易制度,对于投资者来说虽然降低了相关的投资风险,但是由于融资融券业务现在还处于一个发展不是特别成熟的情景之下,融资融券业务本身也存在着诸多的风险。况且甚至有多数的人都不太了解,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是什么意思?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

融资融券应该怎么理解

融资融券”又称“证券信用交易”,包括券商对投资者的融资、融券和金融机构对券商的融资、融券。修订前的证券法禁止融资融券的证券信用交易。

融资融券的三种模式

1、分散信用模式。

投资者向证券公司申请融资融券,由证券公司直接对其提供信用。当证券公司的资金或股票不足时;向金融市场融通或通过标借取得相应的资金和股票。这种模式建立在发达的金集中授信的日本模式融市场基础上,不存在专门从事信用交易融资的机构。这种模式以美国为代表,香港市场也采用类似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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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集中信用模式。

券商对投资者提供融资融券,同时设立半官方性质的、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证券金融公司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的转融通,以此来调控流入和流出证券市场的信用资金和证券量,对证券市场信用交易活动进行机动灵活的管理。这种模式以日本、韩国为代表。

3、双轨制信用模式。

在证券公司中,只有一部分拥有直接融资融券的许可证的公司可以给客户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然后再从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而没有许可的证券公司只能接受客户的委托,代理客户的融资融券申请,由证券金融公司来完成直接融资融券的服务。这种模式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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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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