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管理人啥时候指定的
破产管理人是在破产程序启动后被指定的。通常情况下,当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在合适的时间点指定破产管理人。
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对申请破产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破产的条件。一旦确定破产,法院会发布公告,告知相关各方破产程序的启动,并开始着手指定破产管理人。
指定破产管理人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和有序进行。破产管理人将负责管理破产企业的财产,清理债务,处理破产事务等一系列工作。他们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财务技能,以应对复杂的破产情况。
在指定破产管理人时,法院会考虑多个因素,如管理人的资质、经验、信誉等。通常会从专业的破产管理机构、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中挑选合适的人员担任破产管理人。
总之,破产管理人的指定是破产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关系到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各方利益的保护。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谨慎地指定合适的破产管理人,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公平和高效。
二、破产后没收回来的债务怎么办
当企业或个人破产后,那些未能收回的债务往往会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有一系列的处理方式。
首先,破产程序中的清算人或管理人会对未收回的债务进行详细的梳理和评估。他们会仔细审查债务的性质、金额、追讨的可能性等因素。如果某些债务被认定为难以追讨或者追讨成本过高,可能会被视为坏账进行处理。
对于一些有一定追讨价值的债务,破产管理人会采取各种措施来尝试收回。这可能包括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债务人、申请强制执行等手段,以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会利用各种信息渠道和资源,寻找债务人的财产线索,以便在执行过程中能够顺利扣押和变卖其财产以抵偿债务。
然而,即使经过了这些努力,仍有部分债务可能无法完全收回。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接受部分损失,将无法收回的部分计入破产成本或损失中。但这并不意味着债权人的权益就完全得不到保障,破产程序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地位,确保他们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能够按照法定的顺序获得相应的清偿。总之,破产后没收回来的债务处理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债权人的利益。
三、破产管辖和专属管辖冲突怎么办
当破产管辖和专属管辖发生冲突时,这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谨慎处理。
在法律实践中,破产管辖通常依据破产法的规定来确定,旨在保障破产程序的有序进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专属管辖则是基于特定类型案件的性质和法律规定,指定由特定法院管辖。
当两者出现冲突时,首先需要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法院会依据法律的层级和具体适用条件来判断应遵循哪一种管辖规定。一般来说,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即如果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应当由指定的法院管辖,即使存在破产管辖的规定也应服从。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例如,如果破产程序的进行对于案件的解决具有关键意义,且遵循破产管辖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法院可能会在一定条件下协调两种管辖的冲突,以确保破产程序的顺利开展。
总之,处理破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冲突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并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决策,以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破产管理人啥时候指定的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你好!请问一下有一个公司法人把它们公司的车抵押给我们。法人签署了协议,盖了公章,提供了营业执照,现在它们公司快破产了。我们找他把车取回去,他又没有钱把车取回去。我们准备把车债权处置了!请问我们合法吗?他要是回来找车,车卖出去了找不回来怎么办?我们承担法律责任吗?
事由:1.2021年7月入伙一加奶茶店;2.出资10万元,占比30%3.2022年3月奶茶店关门,清算4.入伙后奶茶店亏损3.7万,入伙前亏损9.1万,累计亏损12.8万。问题:1. 入伙之前的9.1万是否需要承担30%的连带责任?2. 入伙的10万元是否可以按30%份额做亏损(10-12.8*0.3)之后,其余部分退回?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