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开轿车在虚黄线处慢速左转弯时,被对面方向疾驰而来的电瓶车撞到了右后轮和后保险杠,对方电瓶车也受损,由此产生了约1000元的修理费,电瓶车驾驶员受轻伤,医疗费1000多元,当时全部由我垫付,他还要休一星期病假,又有了一些误工费,我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三者险,如果被判我负全责,这些费用是不是会由我的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如果不是,认七成责任又将如何赔偿?我个人需要承担费用吗?

律师解答:
由保险公司全赔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法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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