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近期更新2025.01.23 浏览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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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伟是M城市商业银行的董事,其妻张霞为S公司的总经理,其子李小武为L公司的董事长。,L公司向M银行的下属分行申请贷款1000万元。其间,李大伟对分行负责人谢二宝施加压力,令其按低于同类贷款的优惠利息发放此笔贷款。L公司提供了由保证人陈富提供的一张面额为万元的个人储蓄存单作为贷款质押。贷款到期后,L公司无力偿还,双方发生纠纷。现查明,保证人陈富为S公司财务总监,其用于质押的存单是以S公司的资金办理的存储。并查明,L公司取得贷款后,曾向S公司管理层支付50万元报酬。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S公司公款私存,是我国银行法禁止的行为

B.S公司公款私存,只是一般的财务违纪行为

C.S公司管理层获取的50万元报酬应当由银监会予以收缴

D.S公司管理层获取的50万元报酬应当归S公司所有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法》规定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据此可知,陈某公款私存的行为是商业银行法所禁止的违法行为,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非一般财务违纪行为。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规定第(三)项规定,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本题中,保证人陈富提供的是名为个人储蓄实为公司资金的质押,属于将单位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蓄的情形,应当由银监会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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