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孩没结婚证算事实婚姻吗
1994年之前的事实婚姻为法律所保护,之后为非法同居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自行分开即可,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可通过诉讼解决。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颁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的同居关系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发生的,那么肯定是不会认定为事实婚姻的。
即便不是事实婚姻,但是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也就是说,当事双方如果现在去补办结婚手续,那么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从一开始同居时就得到法律的承认(当然,开始同居时如果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如不到婚龄等,则不算)。
有一点必须明确,即便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当事双方所养育的孩子为非婚生子女,根据我国《民法典》“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的规定,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其子女抚养问题均依照婚姻法的这一规定办理。
人们最好在结婚后生下孩子,这样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华律网的免费法律咨询。
之前外婆生病爸爸去世,我是建档立卡户。去年外婆去世,后外公跑了没管过我们,妈妈是独生女,我和哥哥都在读书,爷爷奶奶在四川农村没有收入,一个叔叔跟家里也关系不好。之前学校和村里的补助金我都给了后外公帮外婆治病。去年我要回了学校给的补助卡。乡下的补助金我一直都不知情,我不知道有多少钱,以为只有外婆有。现在后外公经常找我要身份证,亲戚都说他把我的钱拿走了。今年我妈妈刚把银行的钱还完,马上还医院的钱。疫情严重,生意好妈妈工资最高有一万。哥哥在上大学,我在上高中,家里没房,我们算脱贫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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