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B.,甲、乙按份共有房屋
C.,丁为房屋所有人
D.,戊为房屋所有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物权变动。
选项A错误。甲、乙、丙三人约定登记在丙名下的合伙房屋归甲、乙共有。该约定虽然有效,但由于房屋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所有权仍然归丙所有。
选项B错误。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丙仍未办理。对此不能按照《民法典》规定的规定处理,即“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该条规定是直接针对物权的归属,也就是当事人若因房屋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争议,法院判决所有权归其中一方当事人,则判决生效时该当事人享有所有权。本案中,法院判决丙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是判决丙履行合同,而非直接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因此,此时房屋所有权人仍然是丙。
选项C正确。《民法典》规定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据此可知,丙死亡,丁为其唯一继承人,法定继承丙的房屋,此时,丁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选项D错误。丁将房屋赠与女友戊,双方虽然对赠与合同作了公证,但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因此,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然是丁。
你好,朋友用我身份证担任有限公司法人和股东,过程中我也配合她各种人脸识别,验证码和签名,但实际上我从未参与公司运作,也没有得到任何利益。现在想让朋友变更法人和股东,朋友不愿意配合,怎么办?
盗用作者名义出盗版书,商家硬说是正版,实际上作者己几年未出同名书,证据被说是流言,没有权威性证据,但作者已承认其他均是盗版,商家说全是流言。找商家赔偿也拒绝处理,请问怎么办?(本人打过12315,还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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