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些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A.人身关系案件
B.涉外民事案件
C.海事案件
D.发回重审的案件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A.B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二)涉外民事纠纷;(三)知识产权纠纷;(四)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五)其他不宜适用一审终审的纠纷。
选项C错误。《民诉解释》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海事法院可以审理海事、海商小额诉讼案件。案件标的额应当以实际受理案件的海事法院或者其派出法庭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为限。据此可知,海事案件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选项D正确。《民诉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发回重审的,不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因此,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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