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信托投资公司
住所:省市区街号
电话:
电传: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申请人
名称: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省市区街号
电话:
电传:
申请事项:
请法院尽快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事实及理由:
被申请的股份有限公司因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届满(因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发生,发生时间为年月日;因年月日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决议)而应解散,按照《公司法》第191条的要求,该公司应于15日内即于年月日前组成清算组着手清算。但该公司时至今日仍未组成清算组。
申请人为股份有限公司最大债权人,股份有限公司清算工作能否及时进行,直接关系到申请人利益。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时组成清算组,极有可能导致公司财产流失,影响其偿还债务之能力。为保护申请人及其他债权人正当利益,依照《公司法》第191条之规定,特申请贵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申请附件:
1.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复印件(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股东大会关于解散公司的决议复印件);
2.贷款合同复印件。
此致
人民法院
信托投资公司(章)
总经理(签名盖章)
年月日
附:
经过股东大会形成特别决议,决定解散公司,应在同时或在其后的15天内,成立清算组,确定清算组成员。逾期不确定,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这就要撰拟指定清算人员申请书。
写作这类申请书,一是写首部,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身份概况;接着写正文部分,主要写明申请事项、申请事实和理由;三是写尾部。
写作时应注意:①此类申请的重点是申请事实和理由部分,应将提出申请的具体事实和法律依据详细具明,做到理由充分,·以确保申请目的顺利实现;②如有附件,应在事实和理由之后逐一列出;③公司决议解散时指定清算人申请的基本情况,应和解散决议相吻合。
清算人对于企业的清算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应当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清算。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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