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裁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近期更新2022.12.15 浏览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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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裁员应符合哪些条件?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企业裁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劳动法》规定,企业裁减人员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问题时,通过裁减部分人员以缓和困境的应急措施。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可见,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一)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

依据《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法律规定了一个不超过两年的整顿期间,在这个整顿期间内,用人单位确是需要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

(二)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认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可以根据地方政府规定的困难企业标准来界定。符合该标准并且确需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裁减人员。

但是,用人单位在经济性裁员时,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裁员应符合哪些条件

二、关于裁员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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