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同胞、华侨与内地公民如何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

近期更新2025.01.30 浏览2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法律依据:

华律网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办事程序:

审核--受理—填表—调解—审批—收费—发证

申报资料:

1、内地居民:

(1)居民身份证户口证明;

(2)所在工作单位或市、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离婚介绍信。

2、华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居住国颁发的永久居住证(绿卡);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3、香港居民:

(1)香港居民身份证;

(2)香港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4、澳门居民:

(1)澳门居民身份证;

(2)澳门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香港同胞回乡证;

(3)离婚协议书;

(4)结婚证;

承诺时限:

证件、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附表

1、离婚登记申请书

2、离婚协议书

说明:

1.在没有正式提交之前,该审批可以修改和删除;正式提交以后,将不能修改和删除。

2.在前一个项目没有审批完毕之前,不可以进行同一项目的第二次申请。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