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近期更新2025.01.28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放弃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放弃继承权要注意多方面:时间上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形式上书面表示为主,特定口头表示也可能有效;意思表示要真实,受胁迫等可撤销;后果是丧失继承权利且一般不可反悔,决定要谨慎。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放弃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放弃继承权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放弃的时间。一般应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若在继承开始前放弃,不具有法律效力;遗产处理后再放弃,此时放弃的并非继承权,而是财产所有权。

二是放弃的形式。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或人民法院等作出明确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若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也应认定有效;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三是放弃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能因受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作出放弃表示,否则该放弃行为可被撤销。

四是放弃的后果。放弃继承权后,即丧失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利,不能再参与遗产分配,且放弃行为一般不可随意反悔。作出放弃决定时应谨慎考虑。

放弃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

二、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继承顺序分为法定继承顺序和遗嘱继承等特殊情况。这里主要阐述法定继承顺序:

一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其中,配偶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此外,还需注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也存在特殊情形可适当调整份额,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

三、儿子没了孙子孙女有继承权吗

孙子孙女在儿子没了的情况下,可能有继承权,需分情况讨论。

一是代位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例如,祖父去世,儿子先于祖父死亡,此时孙子孙女可作为代位继承人,继承父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是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明确指定孙子孙女为遗产继承人,那么孙子孙女可依据遗嘱继承相应遗产。这种情况下,即使儿子去世,只要遗嘱合法有效,孙子孙女就能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

三是转继承。如果儿子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那么儿子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会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此时孙子孙女作为儿子的法定继承人之一,可参与转继承。

综上所述,在儿子没了的情形下,孙子孙女在符合上述相关法律规定的条件时,是有继承权的。

以上是关于放弃继承权有哪些要注意的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师红伟律师,擅长婚姻家庭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