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近期更新2025.01.04 浏览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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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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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

(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

以上知识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哪些条件”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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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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