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优先受偿权有没有什么限制

近期更新2025.01.05 浏览8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法律权益的清偿中,有一种规定叫做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也正是由于这一规定,才使得很多抵押权人的权益可以顺利实现,所以对于抵押权人十分重要。那么对于优先受偿权有没有什么限制?请看华律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对于优先受偿权有没有什么限制

根据《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法院将该工程依法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该条规定实际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同时,根据《优先受偿权的批复》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华律网

但是,对于优先受偿权也有所限制,主要是:

1、不得对抗买受人。根据《优先受偿权的批复》第2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价款或者大部分价款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2、不包括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根据《优先受偿权的批复》第3条规定,建筑工程价款包括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3、行使期限为6个月。根据《优先受偿权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意见,询问华律网的专业律师来处理,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和合法权益,保护你的利益不受伤害。如果你有不了解的地方。也可以查找相关的法条解决。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北京法畅律师事务所,擅长工程建筑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