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婚后再买房属于共有吗
复婚后再买房是否属于共有,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如果购房款全部由一方出资,且明确约定该房屋仅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屋可能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购房款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或者虽由一方出资但双方约定为共同所有,那么该房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还需考虑房产登记情况。若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共同财产;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除有明确约定外,通常也会倾向于认定为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购房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双方约定以及房产登记等因素来确定房屋的归属。如果双方对房屋的归属存在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二、先离婚再处理房产可以吗
可以先离婚再处理房产。离婚与房产处理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行为,法律并未禁止先离婚后处理房产的顺序。
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就房产的归属、分割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也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房产的处理方式,待离婚手续办理完毕后,再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来办理房产的过户等相关手续。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需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离婚及房产纠纷问题。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双方的贡献、过错等因素来作出判决,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总之,先离婚再处理房产是一种常见的处理方式,具体应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意愿来决定,以确保离婚和房产处理的合法、公证。
三、拆迁房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拆迁房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拆迁而获得的,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经营,所得财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拆迁房产是婚前一方的房产,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款等,则可能不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补偿款是对原房产价值的补偿,仅基于原房产的产权归属,那么该部分补偿款应属于原房产所有人,即婚前一方。但如果拆迁补偿款中包含了对婚后共同生活的贡献等因素,如因安置需要而给予的额外补偿等,那么这部分可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要判断拆迁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房产的取得时间、拆迁政策、补偿款的具体构成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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