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需提交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下称企业)关于提前终止的申请书;
二、企业所在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文件(呈批请示);
三、企业董事会关于提前终止的决议;
四、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五、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各方签订的关于提前终止合同或章程的协议;
六、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七、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八、合资(合作)企业投资者单方提出提前终止申请的,还需提供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判决或仲裁书;
十、企业中方材料(合资(合作)企业需提供)
1.企业中方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中方法人代表签署的签字授权书(如有关申请文件由法人代表以外的人员签署);
十一、企业外方材料
1.外方的公司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提交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
2.董事会全体成员(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签字授权书(如有关申请文件由法人代表以外的人员签署);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另有规定及审批机关认为必须的其它材料。
十三、投资者承诺书
当将外资企业变更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时,应该事先准备好以上列出的相关材料,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工作。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华律网也为您提供在线服务咨询,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