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没到期国家征用怎么赔偿

近期更新2025.01.27 浏览2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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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租房者与房东签订租房协议都会明确规定,若是在合同未到期时房东终止合同,房东要负全部责任并且支付双倍的赔偿金给购房者。但是当合同未到期遇上政府拆迁,责任应该由谁负,租客的损失怎么赔偿。那么租赁合同没到期国家征用怎么赔偿?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讲解。

合同未到期房屋拆迁,尽管是不可抗因素,但是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房东理应对购房者给予一定的补偿。首先,房东要全额退还余下的租金,其次,房东还要承担购房者的部分损失。若是房东明知该房屋属于拆迁房屋还进行长期租赁交易,那么租房者的全部损失都由房东承担。

房屋拆迁时,政府都会对先房屋进行评估然后确定赔偿金额,房屋的装修及配备设施都是影响房屋评估价格的因素。若是租房者对房屋有进行装修,就有获得政府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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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这里小编提醒大家,在租房子时与房东签订租房期限较长,一定要对政府拆迁等不可抗因素做出明确规定,并在合同中标出损失部分应由谁承担。这样当合同未到期遇上政府拆迁,权责明确,避免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华律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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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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