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近期更新2025.02.09 浏览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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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进行工伤鉴定需准备:申请表(可从劳动保障部门或官网获取且信息准确完整)、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含合同等及相关记录)、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委托人)、其他特殊情况证明材料等,备好后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具体详细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进行工伤鉴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是申请表。需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该表可在劳动保障部门或其官方网站获取,填写时要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二是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准备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三是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材料。准备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四是身份证明。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申请,还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是其他材料。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的证明材料,例如因公受伤的需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等。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工伤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二、工伤未认定下来工资怎么发

在工伤尚未认定下来的情况下,职工的工资发放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具体而言:

一是用人单位应按照职工受伤前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种工资性收入。

二是若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总之,即便工伤尚未认定下来,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依法享有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

三、公司注销工伤赔偿谁承担

公司注销后工伤赔偿责任的承担,需根据不同情况确定:

一是若公司在注销前依法进行了清算,且已通知了债权人包括工伤职工。若清算时预留了足够财产用于支付工伤赔偿,那么从预留财产中支付;若未预留,而股东在清算过程中存在过错,比如未按规定履行通知义务等,导致工伤职工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此时股东应在其过错范围内对工伤职工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若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那么由作出承诺的股东或者第三人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三是若公司是因合并、分立而注销,那么由合并或者分立后存续的公司承继原公司的工伤赔偿责任。

总之,公司注销后工伤赔偿责任不会消失,相关责任人需依法承担相应赔偿义务,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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