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近期更新2025.01.21 浏览1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现在的社会上有很多人开动歪脑筋就会想到侵占别人的利益去获取自己的利益或者是进行寻找不当得利的方法,但是这来年高中都是不被允许的,都是犯罪行为,那么他们两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下面就有华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吧

侵占和不当得利的区别

1、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2、性质上: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责任;侵占罪属于刑事责任;

3、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华律网

其特征为:

①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4、侵占罪有严格的犯罪构成要件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5、特殊情况下不当得利也可以演变成侵占罪。

在很多时候我们进行对别人利益的侵占就是犯下了罪行,但是很多时候我们的不当地理罪也可以转化为侵占罪,在某些特说情况下,所以两者之间也存在着一些联系,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在网上找到的相关知识了,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本网进行律师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丰台区王小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