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住院家人陪护有补助吗
工伤住院期间若需要家人陪护,是可能有补助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具体情形如下:
如果单位安排了专人护理,那么家属无需自行护理,也不存在家属陪护补助问题。
若单位没有派人护理,家属进行陪护,这种情况下单位通常应当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一般参考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确定;若没有可参照标准,则可结合工伤职工的实际护理需求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在实践中,家属要获取该补助,需先确认工伤认定已完成。同时,建议保留好与护理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护理证明、家属因护理产生的交通费用凭证等。在与单位沟通补助事宜时,若出现分歧,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下班后自己摔倒了骨折了算不算工伤
下班后自己摔倒骨折,一般情况下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认定工伤需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法定情形。下班后已脱离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这一特定范畴,单纯自身摔倒骨折,不符合“因工作原因”这一核心要素。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是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导致骨折,可认定为工伤。另外,若下班后因完成工作单位临时安排的任务而摔倒骨折,或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时摔倒骨折,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所以,对于下班后自己摔倒骨折是否算工伤,要结合具体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作出认定。
三、单位克扣工伤赔偿金找人社局管吗
单位克扣工伤赔偿金,人社局有管理职责。人社局作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伤赔偿金是职工依法应得的补偿,单位克扣该款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职工可向人社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补足克扣的工伤赔偿金,并依法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同时,职工也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途径解决。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单位支付应得的工伤赔偿金。仲裁委员会会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职工应及时收集与工伤及赔偿金相关的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工资发放记录、与单位沟通的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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