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近期更新2025.02.16 浏览1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涵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按等级增,生活护理费依自理障碍分级发放,供养亲属抚恤金结合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等调整。具体由相关部门制定公布,职工及家属应关注政策动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一、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通常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和确定。

一方面,伤残津贴调整是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符合条件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会依据其伤残等级,按照一定比例适当增加伤残津贴,以保障他们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后的基本生活和后续康复等需求。

另一方面,生活护理费也会相应调整。生活护理费根据工伤职工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不同等级,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调整时会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水平等合理确定调整幅度。

此外,供养亲属抚恤金也可能进行调整。对于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亲属,会考虑当地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等因素,适度提高抚恤金标准,确保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具体的调整标准和实施细则,会由吉林省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相关工伤职工及家属应关注当地政策动态,以便及时享受调整后的待遇。

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二、工伤10级社保和单位各付多少

工伤10级的赔偿责任在社保和单位之间的划分如下:

-社保支付部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有的地区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定月数来确定。

-单位支付部分: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具体标准同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需注意,各地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实际支付金额要依据当地具体政策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梗算工伤吗

工作期间突发脑梗是否算工伤,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若在工作期间突发脑梗,当场死亡或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可认定为工伤。

然而,若突发脑梗后经治疗存活,未满足上述“死亡”及“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条件,一般难以认定为工伤。但也存在特殊情况,若能证明脑梗发作与工作环境、工作强度等工作因素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可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核实后作出结论。

劳动者或其家属可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诊断证明、工作时间及岗位的相关记录等,按规定程序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

以上是关于吉林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相关回答,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华律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祝辉良律师团队律师,擅长劳动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