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拆迁房如何过户到子女名下
拆迁房过户到子女名下,常见有以下几种方式及相关流程:
一是赠与过户。房屋产权人需与子女签订赠与合同,明确表明将拆迁房赠与子女。之后,双方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共同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会予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屋过户到子女名下。不过,赠与过户后续子女再出售该房屋时,可能面临较高的税费。
二是买卖过户。双方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流程进行。准备好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网签、缴税、过户等手续。买卖过户的优点是后续子女再次出售时税费相对较低。
三是继承过户。若产权人去世,子女可通过继承方式取得房屋产权。需先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确定继承人范围,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最后凭公证书及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二、拆迁房如何办理过户
办理拆迁房过户,通常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确认产权。确保拆迁房的产权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等问题。拆迁安置协议是确认产权的重要依据,要核实协议中的相关信息,明确房屋的归属。
二是准备材料。一般需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房屋所有权证(若有)、当事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可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三是缴纳税费。根据相关规定,可能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税费的缴纳标准和方式也会因地区政策有所不同,需按当地规定执行。
四是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携带准备好的材料,一同前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房产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核发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总之,办理拆迁房过户要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具体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按规定流程办理。
三、拆迁房没过户房子算谁的
在拆迁房未过户的情况下,房屋所有权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
一是若有合法有效的拆迁安置协议,且协议明确约定了房屋的归属方。即便未办理过户手续,从法律层面讲,该约定受法律保护,房屋应归协议约定的一方所有。例如,拆迁安置协议写明房屋安置给甲,那么甲对房屋享有相应权益。
二是若不存在明确的协议约定,在未办理过户登记时,从物权角度看,房屋的所有权通常仍归登记的原产权人。因为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若一方已实际占有、使用该拆迁房,并对房屋进行了管理维护等,且有其他证据佐证其对房屋享有权益,法院也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定房屋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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