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近期更新2025.01.27 浏览3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双方在处理上都有比较大的争议,这时候就会请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让双方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就顺利解决纠纷,避免事情越演越烈更加严重,那么,天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天津医疗纠纷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对医患双方当事人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自接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予以受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调解结束。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延期二十个工作日。调解期限届满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告知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华律网

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公司应当依据医患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协议书、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协议书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内进行赔偿,并及时支付赔偿金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患方须提交医患双方的医疗服务关系证明,患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患者死亡证明复印件以及患方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签字)。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医疗纠纷后,将指定一名人民调解员为调解主持人,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代理人参加调解。为确保赔付及时到位,保险承保公司推出“医患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划入患方账户的服务承诺,推动医疗纠纷快速圆满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怎么办?

根据天津市相关条例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或者其家属有权复印或者复制该患者的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医务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按照规定书写病历资料,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疗纠纷调解的时候自己要主张维护个人权益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来华律网与律师一对一探讨找寻方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海淀区王雪医疗律师团律师,擅长医疗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3]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