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非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是什么标准
职工非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通常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若职工在医疗期内,其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如果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标准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未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不得在职工医疗期内随意降低其工资待遇。
医疗期的期限根据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一般来说,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为3个月;满5年的为6个月。累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为6个月;满5年不满10年的为9个月;满10年不满15年的为12个月;满15年不满20年的为18个月;满20年的为24个月。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医疗期满后,若职工仍需治疗,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职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二、单位缴纳了社保工伤是由谁来赔付
单位缴纳了社保后,工伤赔付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主要包括: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对因工死亡的职工,其近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用人单位承担的部分主要有: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在具体的工伤赔付案件中,需根据工伤职工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定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各自的赔付责任和金额。
三、工伤鉴定申请后多久去伤残鉴定
一般来说,工伤鉴定申请后60天左右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但具体时间可能因各地的相关规定、案件复杂程度以及鉴定机构的工作安排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工伤认定结论作出后,单位或职工一方应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需要对工伤职工进行复查鉴定,复查鉴定的时间间隔也有相应规定。总之,应密切关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及鉴定机构的通知和安排,按照要求及时前往进行伤残鉴定,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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