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是怎样的

近期更新2025.01.31 浏览4W+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依据法律的规定,公民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会进行审查,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受不受理的决定,如果不受理的要给报案人出具不立案回执单,那么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是怎样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是怎样的

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书

字〔 〕 号

控告人 :

你于****年**月**日提出控告的**** , 我局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局申请复议 。

(公安局印)

****年**月** 日

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的情形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刑诉法》16条规定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上述知识就是小编对“派出所不立案回执单”问题进行的解答,公民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符合立案条件才会立案的,如果报案人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丰台区王小华律师,擅长刑事辩护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