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丈夫过世遗产女儿和妻子怎么继承
丈夫过世后,若其未立遗嘱,女儿和妻子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
遗产范围首先要明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财产,除有约定外,应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为妻子所有,其余的才是丈夫的遗产。
继承方式上,一般情况下,女儿和妻子对遗产份额均等分配。但存在特殊情形:若女儿或妻子中有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之间也可以协商一致,对遗产不均等分配。
若丈夫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和份额进行继承,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丈夫过世妻子再婚还能继承吗
丈夫过世后,妻子再婚并不影响其对丈夫遗产的继承。
首先,在丈夫去世时,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妻子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对丈夫遗产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自丈夫死亡时即依法确立。
其次,即使妻子之后再婚,其基于与前夫婚姻关系所产生的对前夫遗产的继承权并不会因此丧失。再婚不构成剥夺其对前夫遗产继承资格的法定事由。
妻子可继承的遗产范围,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中先划分出属于丈夫的部分,然后再参与对这部分遗产的分配。分配时,通常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配,但存在特殊情况(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时会有所不同。
总之,妻子再婚不影响其对已过世丈夫遗产的继承权益。
三、丈夫过世妻子有权继承房产吗
妻子有权继承丈夫过世后遗留的房产,但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继承份额。
若房产为丈夫个人财产,在其去世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时,妻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与子女、父母共同继承房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房产中属于妻子的一半份额分出,剩余的一半作为丈夫的遗产进行继承。此时,妻子除了拥有自己的一半份额外,还可作为继承人参与剩余一半房产的继承,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分配这部分遗产。
此外,如果丈夫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应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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