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户籍怎么在深圳办理离婚登记
在深圳办理异地户籍离婚登记,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条件方面,夫妻双方需至少有一方在深圳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并持有有效的深圳居住证。
程序如下:
一是准备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居住证等。
二是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深圳市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三是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及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下一步流程;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四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五是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异地在深圳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
若夫妻双方均非深圳户籍,不能在深圳的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因为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诉讼离婚:
若一方或双方在深圳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深圳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具体流程如下:
其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子女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
其二,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是向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离婚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其三,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审理等程序,依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处理。
三、婚后房产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离婚后需要办什么手续
婚后房产虽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特殊约定或法定情形除外)。离婚时,需根据离婚方式办理不同手续:
若为协议离婚:
1. 双方应签订离婚协议书,明确房产的归属。协议书需对房产分配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
2. 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办理房产变更登记,将房产过户到约定的一方名下。
若为诉讼离婚:
1. 法院会对房产归属作出判决。当事人需取得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
2. 持有生效法律文书及本人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法律文书,将房产变更登记到相应方名下。
总之,无论哪种离婚方式,都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以确保房产归属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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