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举为要挟的敲诈勒索构成犯罪吗
以检举为要挟的行为究竟如何定性,是否符合敲诈勒索罪的构成特征,需要具体情形具体分析。主要从以下方面判断:
(1)、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当事人客观上是否采取了威胁或要挟的方法;
(3)、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当事人的行为是否侵犯了敲诈勒索罪的客体。

《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敲诈勒索的行为有社会危险性就属于犯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要挟、恫吓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这个时候威胁的方式就是以检举要挟,具体情况看不一样,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华律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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