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去逝了土地怎么继承给儿子
父母去世后土地的继承问题,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儿子可以依法继承。基于“地随房走”原则,儿子继承房屋后,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不过,若房屋灭失,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若是农村的承包地,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父母去世后,若家庭还有其他成员,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由该家庭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儿子作为家庭成员可继续使用。若家庭没有其他成员,一般情况下,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重新分配。但林地承包有特殊规定,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城镇的土地一般为国有土地,不存在继承土地本身的说法。如果涉及土地上的房产等不动产,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在办理相关继承手续,如进行继承公证、房产过户登记等后,可依法取得相应权益。
二、没有儿子女儿可以继承土地吗
在我国,土地的性质不同,继承情况也有所区别。
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农户仅享有使用权。当没有儿子女儿等法定继承人时,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在房屋存续期间,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若没有法定继承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由集体收回。
如果是农村的承包地,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是以户为单位进行承包经营的。当承包户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时,承包地由发包方收回,不存在继承问题;而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四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若承包人死亡且没有法定继承人,其应得的承包收益可以依法继承,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其继承人继续承包。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下,也可以依法由继承人继承。
三、父母去逝了土地怎么继承给孩子
在我国,土地的继承问题需根据土地的性质来具体分析。
如果是农村的承包地,一般情况下,承包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因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的,当承包农户家庭中的部分成员死亡时,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经营。若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土地承包经营权会由发包方收回。但如果是林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如果是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户只有使用权。父母去世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由子女依法继承,根据“地随房走”原则,子女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以继续使用相应的宅基地。
对于城市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房屋作为遗产由子女依法继承,房屋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继承通常按照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等方式进行。法定继承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平等分配遗产;若有遗嘱,则按照遗嘱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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