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法官会问那些问题
在离婚案件中,法官通常会询问以下几类问题:
一是关于夫妻感情方面。会询问双方相识、相恋及结婚的过程,了解感情基础;询问婚后感情生活状况,比如是否存在争吵、分居等情况,以及导致感情破裂的具体原因。
二是关于子女抚养问题。若有子女,会问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态度,各自抚养子女的优势和条件,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与子女的感情等;还会询问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探视权安排意见。
三是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会要求双方说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情况;询问财产的来源、购置时间、出资情况等,以确定如何进行合理分割。
四是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会询问双方是否存在共同债务,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及金额等,以明确债务的承担方式。
此外,法官还可能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询问其他相关问题,以全面了解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决。
二、配偶精神病离婚的程序
配偶患精神病要离婚,程序因情况而异:
若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较轻,为间歇性精神病,且在精神正常时,双方可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离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若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较重,无法协商离婚,则需通过诉讼程序离婚。首先,要确定配偶的法定监护人,一般由其近亲属担任。然后,由无精神病的一方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属于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通常不能出庭参与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解或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患病配偶的生活保障等问题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我国离婚登记的具备条件
在我国,进行离婚登记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双方自愿离婚。即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一方胁迫、欺诈等违背另一方真实意愿的情形。
二是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需明确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方式及期限,同时对探视子女的方式、时间等也应作出妥善安排,以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成长。
三是对财产及债务处理达成协议。夫妻双方应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债权债务等的归属和分配。
四是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存在精神疾病等导致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无法通过离婚登记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需通过诉讼等其他法定程序解决。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夫妻双方才可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以上是关于离婚法官会问那些问题的相关回答,若对问题还有疑问,可快速咨询律师,华律精选优质律师,三重认证保护,请放心咨询。
律师答疑 是华律网为用户提供针对文章内容的专业解答服务。
通过华律27万律师大数据准确匹配,严选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实现从看问题>问问题>解决问题的一站式解决方案。
已根据您所浏览的文章为您自动匹配擅长该专业的律师,可直接咨询。
严选律师 快速响应 隐私保障 专业解答
快速提问99%用户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