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工程抵押权怎么变更登记
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
抵押变更登记申请表。
抵押人、抵押权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登记证明原件。
在建工程抵押权发生变更的证明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及土地权属查档证明。如已领取预售许可证的,须先办理暂停销售手续。
如系最高额抵押的,需提交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尚未确定的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材料,如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
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到相关部门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如果部分信息可以通过共享信息直接获取,则无需重复提交。
受理查验:登记机构会查验身份证明、申请材料,并核对不动产登记簿。税务部门会进行核税、收税。公安部门会查验申请人身份信息,工商部门提供营业执照信息,以及其他共享信息查询。
审核办结:登记机构会完成审核流程,确认准予登记的事实。如果案卷在16:00前受理,那么当日办结。地址、名称和证件号码变更的,即时办结。
领证:抵押权人领取不动产权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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