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资格如何认定

近期更新2025.01.09 浏览4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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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是对各类纠纷案件进行解决方式,一般这种事情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进行解决,不过是在解决不了的,一般才可以走有关民事诉程序进行解决。下面就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民事诉讼法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资格如何认定

(一)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即先确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随之确定了代为其参加诉讼的法定代理人。

(二)有监护资格的人对监护人确定一事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的情形

诉讼代理制度是各国民事诉讼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所谓诉讼代理,是指诉讼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授权,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实施诉讼行为的一种法律行为。具有如下特征:

(一)代理行为以作为被代理人的当事人名义实施;

民事诉讼委托代理资格如何认定

(二)代理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诉讼行为能力;

(三)代理行为不超过代理权限范围;

(四)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五)在同一诉讼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而不能代理双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力,法院裁判则不同,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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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五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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