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生育津贴怎么算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累计满1年以上,并同时继续为其缴费的;
2、符合国家和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津贴是以生育(流产)时的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计算公式是:生育津贴=上年度本单位人(月)÷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针对不少准父母关心生育津贴的天数计算方法,人社网也做了一番了解,汇总如下: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按程度不同可增30天或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计划内流产假,视不同情况可增15、30、42、75天
7.计划外流产假,同上。
生第二胎还可以领生育津贴吗?
需要领取生育津贴的,是否一定要办理独生子女证?政策内打算生第二胎的是否还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其实,只要是符合计生政策都可以办领生育津贴,但第一胎办了独生证的话,可以享受多35天的带薪假期;第二胎仍可正常申报生育津贴。
例如:小刘所在单位的上年度每人每月平均缴费工资为3000元,她剖腹产下一女(属难产假),加之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可以享受假期一共是,98+30+15+35=178天,她能领取到的生育补贴为3000÷30×178=17800元(这些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视各地政策而定)。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应的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员工在生育期间,除了能够获得一定的生育津贴,还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产假,这种产假是一种带薪休假的假期,假期的长短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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