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时卖方是否要告知是凶宅
在买房交易中,卖方通常是有义务告知买方房屋是“凶宅”这一情况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在房屋买卖这类重大交易中,卖方应当向买方如实披露房屋的重要信息。“凶宅”虽然不属于传统意义上影响房屋物理结构和使用功能的因素,但在现实生活中,其可能会对购房者的心理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影响其购房决策。若卖方故意隐瞒该事实,而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房屋,事后得知真相,会使买方产生被欺骗的感觉。
若卖方未履行告知义务构成欺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买方有权主张撤销购房合同,并要求卖方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及相应利息,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不过,在实践中,对于“凶宅”的认定可能存在一定争议,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判断。比如,是否有明确的、被广泛认可的事件能界定该房屋为“凶宅”等。总之,一般情况下卖方应如实告知房屋为“凶宅”的情况。
二、买房借款人有哪些条件
买房借款人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一般年龄需在18周岁以上,且精神智力状况正常。
二是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比如有固定的工作单位,能提供工资流水等证明材料,以确保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按时偿还房贷本息。通常银行会要求借款人的月收入是月还款额的2倍以上。
三是良好的信用记录。个人征信报告中没有严重的逾期、欠款等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会通过征信系统查询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信用不佳可能导致贷款申请被拒。
四是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证明借款人购房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五是有规定比例的首付款。一般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当地政策和银行规定而定。
六是满足银行或贷款机构的其他要求,如提供担保等。
三、上海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吗
上海公积金能否异地买房,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在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购房。若购房地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且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和公积金贷款条件,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一般需提供缴存证明、购房合同、个人征信报告等相关材料,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贷款。
二是在不支持公积金异地贷款的城市购房。这种情况下,职工不能直接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但可以考虑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通常在购房后,凭购房合同、发票等相关凭证,向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不过,各地公积金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和变化,建议在购房前,向购房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规定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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