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自然人。2.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提出申请。(一)个体工商户改变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二)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二、办理材料
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要用A4纸复印。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直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填写业务表单及其电子材料提交申请。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决定。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告知10日内领取营业执照;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予登记、核准的理由。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直接到登记窗口提交行政许可申请。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口头告知或在5日内电话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由申请人现场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佛冈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拟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含有应当经过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因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不得再从事该项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中含有应当经过行政许可方可经营的项目,因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不得再从事该项经营活动的,应当自行政许可被吊销、撤销或者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第十七条两个及两个以上申请人向同一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相同个体工商户名称的,登记机关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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