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除的相对人能不能获得违章建筑拆除补偿
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因此,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对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法律意义上的违章建筑可作两种理解:
1、狭义上的违章建筑,即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
2、广义上的违章建筑,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所建造的建筑物,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违法建筑的概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强制拆除的相对人能获得违章建筑拆除补偿吗”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法律的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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