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担保的方式

近期更新2025.01.24 浏览3K+
免责声明:
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和他人之间总会有金钱往来,但是当我们将自己的金钱借贷出去后,才发现对方可能没有偿还能力,在这个时候,有很多人都很无赖,其实是可以让对方用有价值的东西来进行担保的,如果你就是这种情况,那么就要好好看看华律网小编为你推荐的这篇文章。

 债权担保的方式

1、人保

人保,是指除了债务人财产以外,又附加了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包括保证、连带债务人以及并存的债务承担。我国的担保法上仅指保证。

2、物保

物保是指以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作为债权人之债优先受偿的对象,包括: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和法定优先权,担保法上指前3种。

3、金钱担保

是指于债务之外又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得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包括:定金、押金、保证金。担保法上仅指定金。

债权担保的方式

债权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

根据《担保法》第93条的规定,担保合同的成立方式有以下几种:

1、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 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件、传真,债权人接受的;

4、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上述四种方式中的前三种,适用于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合同。第四种方式单独适用于保证合同。所有担保合同都是要式合同。

什么是债权担保 

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

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

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狭义的债的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俗话说的好,有借有还,再借不难,无论我们是借款方还是被借款方,我们都要考虑自己的权利和别人的权利,并且维护好这些权利,以免对自己的身心财产造成损失,上述只是简单回答了债权担保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内容,欢迎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我是北京朝阳区盈科王雨昕律师团队,擅长合同纠纷法律专业,如看完文章后您还有任何疑问,可向我在线咨询。
引用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三条
网友都在问
换一批
正在输入... 打开对话
咨询助手-小华刚刚

进入对话1